月桩钱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84页(209字)
中国南宋时为了供应军事开支而勒令各州县官府按月解送的一种横赋。
绍兴二年(1132)、韩世忠驻军建康,由江东漕司按月拨饷10万缗,其中一部分向地方摊派。各州县为了满足朝廷的这种需索,就乘机巧立名目,横征暴敛,向人民榨取。于是,在江南西路则有所谓“引钱,纳醋钱、卖纸钱、户长甲帖钱、保证牌限钱、折纳牛皮牛筋牛角钱,两诉不胜则有罚钱、诉胜则令纳欢喜钱,殊名异目,在处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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