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45页(255字)
中国税收稽征管理的一种形式。
亦称“业段结合”或“线面结合”的专责制,又称“条块结合”的专责管理制度。它多适合于大、中城市。“以管段为主,按公安局的派出所、地区街道、门牌等划分,予以从事管业,尤其是重点行业,这样可以使业段互相结合。管段和管业人员相互交换资料,管段供给管业以工商动态及具体材料,管业供给管段以工商业发展规律。
”这种“业段结合”的专责制,大体是从1952年以后在部分地区开始实施的。天津市税务局于1953年初经过部分地区进行示范,然后逐步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