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关税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52页(270字)
亦称“弹性关税”。
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可随时提高或降低的关税。在美国,总统可以不经国会批准而直接规定灵活关税方案。第一部灵活关税法于1922年纳入美国的关税制度。它授权总统可对歧视美国出口货的国家的任何一种乃至全部产品征收的关税提高50%,从那时起,这种提高关税的灵活性(其目的不仅是为了防止歧视,也是为了保护美国的工业)便写入了所有的关税协定。
降低关税的灵活性的第一次授权,见之于1934年的《互惠贸易协定法》,它授权总统可将现行关税降低50%。这种降低关税的灵活性也写进了此后所有的关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