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56页(182字)
又称“征税年度”。
税法规定计算纳税人应纳所得额的起止日期,通常为一年。中国税法所称纳税年度适用于集体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所得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等按年度计算交纳的税种。纳税年度采用历年制,即从公历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年度与国家的预算年度和企业的会计年度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