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77页(185字)
亦称“中央税”。
“地方税”的对称。税制分类标准之一。
按税收管理权限划分,直接作为中央财政收入,由国家统一调度、使用的税。国家税一般是收入较大税源稳定的主要税种。中国作为国家税的税种几经调整变动。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关税、进口调节税、海关代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烧油特别税、中央国营企业的所得税、调节税等,为国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