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44页(256字)
又称“营业利润”。
指纳税人在某个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所获取的所得。其为世界各国所得税的重要征税对象之一。
其来源的确定,通常采用经营活动发生地原则。一个国家对于本国居民取得的来自本国的经营所得是容易确定的,对非本国居民的经营所得来源的确定却不那么容易。
国际税收上通常采取了“常设机构”的概念并遵循“引力原则”或“归属原则”,来处理这类非本国居民的经营所得来源的确定事项。中国涉外税制中对经营所得按经营活动发生的原则确定来源,对设有常设机构的非居民适用引力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