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64页(259字)
税制分类标准之一。
“经常税”的对称。在一定时期内,暂时课征的税收。
通常是国家为了解决某项特殊的或临时的经费需要,或为了执行某项临时政策而开征的税收。
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战后,法国、意大利、瑞士等国课征的临时财产税,就是为了满足战时或战后财政上的临时需要而开征的临时税。
但是西方国家的临时税,往往有时转变成为经常税。如现在世界通行的所得税,最早就是英国于1798年由于英、法战争而开征的临时税,战争终了废止,战争再起又开征,最后终于转变成为一种经常税。见“经常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