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80页(198字)
中国近代对战国、秦、汉分封制的称谓。
封君对其封地只享有征收地税与山川市井之税的特权,通常以户计数,也有以地域为准,收入因该地户数变动而增减。战国秦商鞅变法后实行的20等爵制,最高的第20等爵列侯(即彻侯通侯)即系封君。西汉在列侯之上有“诸侯王”。
诸侯王直接统治所封之国。
吴楚七国之乱后,诸侯王治国之权逐渐被限制、剥夺,终于只保留“衣食租税”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