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403页(207字)
亦称“摊派税”。
“定率税”的对称。税制分类标准之一。税收以税款的确定方法为标准,分为配赋税与定率税两类。配赋税指国家采取分摊税款的方法征税。国家事先只规定某种税应征税款的总额,然后再按纳税人或课税对象,依一定标准进行分摊,确定每个纳税人或每一课税单位的应纳税额。世界上不少国家在历史上都曾实行过这种税,旧中国的各种地方捐,也有很多是采取摊派法征收的。见“定率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