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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所得申报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467页(267字)

亦称“年度所得申报”。

缴纳所得税的法人和自然人在纳税年度期满后的一定时期内向税务机关提出有关纳税方面详细资料和数字的确定申报表。日本法人确定所得申报内容包括,该事业年度征税所得额(或亏损金额)、应纳税额、未扣完的外国法人税额、扣除预缴后的税额及其他事项。日本自然人纳税人确定所得申报包括年份总所得额、退职所得额和森林所得额,依照所得税法规定的计算所得税顺序,有应纳税额时,应在第三期(指次年2月16日起到3月15日的期间)内向税务机关提供记载有关纳税方面的详细资料和数字的确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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