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487页(188字)
中国称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向国家缴纳所得税以后的利润为税后利润。
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的第一步改革后,大中型国营企业的税后利润,一部分按规定的办法上缴国家,一部分按照核定的留利水平留给企业;小型国营企业的税后利润,由企业按照规定自行处理。但对税后利润较多的,应按固定数额上缴一部分利润。集体企业的税后利润,由企业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