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493页(242字)
指税务当局与纳税人之间在对税法的解释既重要又困难之处实行妥协。
实行这种妥协,主要是由于国际背景中事实的复杂性和对其进行估价的困难性所致。税收妥协的结果与税收立法的结果相似,因为在实际上有关税务官员在做出某些确定特定的纳税人纳税义务的裁决,或签署这类协议方面,具有广泛的处理权。在国际避税的某些领域中税收妥协的细节和含义甚至比法律条文更重要。
特别是在跨国公司转让定价问题上更显得重要。
非正式的协议对解决一些税务实际问题一直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