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560页(237字)
纳税单位和个人由于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因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无意识地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如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漏税是一种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主观上无逃避税收的意识,一般不构成犯罪。
但对漏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一方面应帮助他们学习税法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应按税法规定补征其漏缴税款。对于因漏缴税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税务机关要酌情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