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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88页(460字)

税收用语。

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计税依据主要有收入额、收益额、所得额、财产额、资金额等。

如果说征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的规定,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的规定。

计税依据可分为:1.计税金额。

是采取从价计征税额的计税依据。计税金额=征税对象的数量×计税价格。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由于征税对象不同,计税金额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例如,中国产品税规定,从事工业生产的以产品销售收入和加工业务收入为计税金额从事农产品采购的,以收购所支付的金额为计税金额。营业税规定,从事交通运输、邮政电讯的,以经营业务的收入为计税金额;从事商业经营,属于零售业务的以零售商品销售额为计税金额,属于批发业务的以商品销售额减去购进商品原价的差额为计税金额;从事其他服务性业务的,以取得的业务收入或劳务收入为计税金额等等。2.计税数量。是采取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征税对象的数量)×适用税率。由于征税对象不同,计税数量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即有重量、容积、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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