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91页(517字)

政治制度一词具有两种含义。

从狭义来说,系指一套包括“政府”或“国家”的正规法律制度;从广义来说,不仅包括国家机关政治行为的形式和政治生活的现实,而且包括一套互相发生影响的程序。具体说有国家的组织形式、结构形式、管理形式以及政党制度、选举制度、官吏制度、制订政策的体制和程序、控制与操纵舆论的手段和制度等。当国家的政治活动影响到经济、社会、文化、国际关系等方面时,政治制度也将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政治制度的意义在于它是实现政治目的或行使权力的一种手段,是参与政治过程的阶级、集团相互关系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政治领导借以实现它对社会的监督和管理所用的方法。

因此,“政治制度”范畴虽然与“国家形式”范畴有极紧密的联系,但是它并不直接就是这种形式的组成部分。政治制度的变化取决于国家权力实际配置的状况,取决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政治传统和群众意识中稳定的成份,取决于统治集团行使政权的方法和政治领导的风格。

这些方法和风格,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统治阶级和其他阶级的力量对比,取决于统治阶级本身的以及它的各种组织内部的矛盾程度和领导人的个性,取决于整个社会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相互作用的最活跃动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