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材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82页(426字)

“主要材料”的对称。

亦称“功能材料”。在生产过程只对生产发挥一定的功能,促进产品的形成,而不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按用项不同可分为四类:(1)用于设备和建筑物维护修理的物资;(2)用于产品但不构成产品实体的物资,如包装用品等;(3)为创造正常工作条件而消耗的物资,如照明、取暖用物资等;(4)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作为工具使用的材料,如模型板、脚手杆、脚手板和矿柱等。辅助材料种类繁多,消耗情况比较复杂;有的与主要材料消耗成正比(如淬火材料与需要淬火的物资),有的与成品产量成正比(如包装材料);有的与投入量有关(如铸造用砂),有的与产出量有关(如包装材料);有的与设备开动时间或工作时间成正比(如机床用的润滑材料),有的与设备台数成正比(如设备防寒用料)。

辅助材料需用量一般按照不同用途、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不同方法进行核算,凡能制定消耗定额的可采用定额计算法;没有消耗定额的,可采用统计分析法或实际调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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