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选购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186页(310字)

通过招标,从投标单位中选择供应单位的方法。

一般在订购数量大、供应的竞争单位多的情况下采用。其步骤为:订购单位提出招标条件,各投标的供应单位竞标,再由订购单位决标,与提出最有利条件的供应单位签订协议。招标方法可以是公开招标,也可以是指定竞争招标。前者对投标者的资格不予限制,后者则由订购单位预先选择若干个供应单位,再进行竞标和决标。

招标选购法竞争性强,订购单位能在广泛的范围选择供应单位,以获得供应条件有利的、便宜而适用的物资。缺点是手续繁杂,时间较长,不能适应时间紧迫的订购;订购的机动性差,有时因对得标者未充分了解,双方未充分协商,而导致货不对路或不能按时到货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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