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中心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65页(345字)

企业围绕某项中心内容,对其内部实行管理控制的一项制度。

这项制度目前主要在欧美、日本等国推行,目的是促进企业内部各部门,用最有效的方法,去获得和利用有限的资源,以取得最大的利润。其最基本的责任中心有:(1)利润中心。企业内部分成若干个独立核算单位,每个单位各自负责完成上级交给的利润指标,其主管对本部门的经营活动、人事、费用和收益等方面都享有相当大的控制权。(2)成本中心。企业中不直接对外销售产品的生产制造部门,如不独立核算盈亏的分厂、车间、工段等,可设立成本中心,以便对产品生产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3)预算中心。企业中有些附属单位,既无法独立核算其盈亏,又无法考核其产品或服务成本,则可作为预算中心,并以其预算的执行成果作为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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