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经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68页(482字)

亦称“多样化经营”。

指企业开展除主业务外的各项经营活动。一般包括:利用企业现有的生产设备,生产或经营与现有产品性质相类似的产品;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项目,自制原先需要外购的材料、半成品;生产各种副产品等。我国企业多种经营是1960年毛泽东同志视察武汉钢铁公司时提出来的,此后,企业多种经营得到了迅速发展。企业多种经营的形式主要有:(1)一厂多能,一物多用。

即利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副产品的废料,生产为本企业和社会需要的产品;(2)一业为主,多业为副。即在经营自己的主要业务或主要产品的同时,兼营其它与本企业业务有关的副业。

如物资供销企业兼营物资流通加工、废旧物资回收、信托服务、物资租赁等业务;(3)联合生产,综合经营。即把生产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组合成一个多种生产经营的大联合企业。企业多种经营的作用:(1)扩大销路,加快物资周转,促进物资的节约和使用;(2)冲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的界限,有利于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使企业充分合理地利用现有设备、技术力量等条件,增加企业收入;(4)促进物资的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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