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86页(546字)

物资企业进行经济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的形成(或取得)。

它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其主要来源是:(1)国家拨入,包括国家为保证企业实行经济核算而拨入的固定基金、国家流动基金以及国家(或企业主管部门)拨入的各种具有专门用途的专用拨款(如挖潜革新改造拨款等);(2)银行借入,包括为满足物资流转的需要,向银行借入的物资周转借款、超储积压物资借款、临时借款、进口物资外汇借款和结算借款等流动资金借款,以及满足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需要,向银行借入的基建借款和专用基金借款;(3)企业内部积累,包括从专用基金中按规定比例提取形成的企业流动基金、以及按规定提取或留用所形成的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等各种具有专门用途的各项专用基金;(4)结算中收入,包括企业与其他企业单位结算过程中,暂时吸收的、并参加企业资金周转的各种应付、应交或暂收款项,如应付货款、其它应付款和应交税金等;(5)其它企业单位投入,是企业与其它企业单位联营,由其它企业单位投入的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专用基金。

积极、及时、合理、准确地组织资金来源,是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组织物资流转,满足物资流转的资金需要,完成在国民经济中所担负任务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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