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20页(321字)

国家间,就债权和债务的支付清算办法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主要用于各国实行外汇管制、货币不能自由兑换的情况及对一国所拥有的债权不能用来支付第三国的债务的情况。这时,需要国家间签订支付协定,以解决国家间贸易的债务和债权问题。

支付协定的内容应包括:设立清算机构,清算帐户,划定帐户清算的项目和范围,确定清算货币、汇率和差额的结算办法等。

差额的清算办法有(1)在协定中规定允许的差额范围,称为摆动额(Swing Account),超出摆动额的部分,买方要予以偿付,(2)规定若干清算期限,到期清算,所有差额都要偿付,(3)在协定有效期终止时进行总的差额清算。差额可用协议国同意的货币支付,也可用商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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