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40页(399字)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确认已收到货物的凭证,持有人可以在目的地凭以提取货物。

提单是一种运输单据。广义的提单包括海运、陆运、空运及邮运等方面的运输单据,但一般仅指海运提单。提单正面主要记载船名、船籍、承运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装运港名称、目的港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品名、件数、重量或体积、标志、运费及其它费用,提单签发日期和地点及份数,还要有承运人或代理人的签字。

背面主要记载双方同意的运输条款,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免责条款、索赔、诉讼等。

提单按货物是否装船,分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按是否对货物状况作出批注,分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按货物运输过程,分直运提单、联运提单和转船提单;按收货人抬头方式,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签订运输合同的证明,也是装卸、运输、收取运费、处理货物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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