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67页(531字)

一个国际性金融组织。

1945年12月27日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活动,同年11月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截至到1986年8月底共有成员151个国家和地区。1980年4月该组织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为促进国际货币合作和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稳定国际汇兑;协助成员国克服国际收支困难。1943年,英国和美国陆续公布了各自关于建立战后国际货币制度的计划,同年9月两国在华盛顿协商,次年4月拟出《关于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的专家共同声明》。7月1日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林顿森林召开44个国家参加的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了《布林顿森林协议》,根据协议成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基金组织的机构有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各委员会和业务机构,理事会是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国各有250票基本投票权。此外,按份额,每10万美元增加1票。重大问题要85%的多数票赞成才能通过。基金组织资金来自于成员国缴纳的份额和借款,并通过向成员国贷款、分配特别提款权等开展业务。

基金组织最初是美国建立美元霸权、进行对外扩张的工具;现在已成为第三世界国家争取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重要斗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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