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117页(222字)
国家对工业品生产资料购销的行政管理。
国家规定,计划分配物资,由国家下达指令性指标,原则上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价格。对优先订购物资,国家下达一部分指标,由物资部门优先订购经营。
对自由购销物资,国家只下达参考性指标,生产企业可以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按照市场需求自行安排,而不受这种参考性指标的束缚。
进入市场的工业品生产资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否则,应按质论价。国家严禁转手倒卖工业品生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