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368页(193字)
也称“公断价格”。
仲裁是解决买卖双方价格争议的一种方式。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当买卖双方有争议时,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可以受理,可以按照全面履行条款,实事求是,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对争议价格经过评议作出裁决。仲裁作出的裁决具有强制力。
如当事人对仲裁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