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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540页(413字)

也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理衙门”、“总署”、“译署”。

清政府后期专门管理涉外事务的外交机构。鸦片战争前,清政府闭关锁国,自称天朝,视一切外国、外民族为藩夷,、涉外事务一般由礼部和理藩院兼理。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大门被打开,涉外事务日益频繁,遂于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设立这一专门机构。衙门内部分为:英、法、俄、美、海防等股和司务厅、清档房等。主要掌管:与各国定约;遵照条约办事;通商贸易;海关关税;以及交聘、定界、海防、传教、与各国文书往来等事务。后来邮电、铁路、矿务以及海军、制造业等也都由它掌管。此外,还有专门负责向外国学习文化、科学的同文馆和派遣留学生。海关的总税务司,在名义上也归它管辖。因此,它实际上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洋务衙门”。下设北洋和南洋两通商大臣,分别管理南、北洋所辖区域的洋务工作。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根据《辛丑条约》的规定改为外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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