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557页(191字)
也称“小帐”、“小柜”。
旧中国和资本主义国家的顾客,除照价付款外,另按营业额一定比例(一般为10%)或数额不定的“赏钱”给予店堂职工。前者称为“小费加一”,归店堂全体人员(包括资本家),一定时期由资本家提出一部分发给职工充作工资;后者称为“堂口小费”或“外偿(赏)”,主要发给店堂服务员和有关生产人员。
小费在饮食服务行业中最为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