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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平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568页(226字)

旧中国政府征收各项租税时使用的衡量银两的标准。

始于清康熙时期。各地实际上使用的库平并不一致,无论是中央和地方之间,还是省与省之间,库平标准都不相同,甚至一省之内也分数种,如藩库平、道库平、盐库平等。1894年甲午战争后,《关条约》曾规定中央政府库平每两为37.31256克,但对地方库平仍无统一规定。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农工商部和度支部拟定划一度量衡制度,规定库平一两等于银37.301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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