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商业大辞典

民办官助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596页(438字)

也称“民办公助”。

是陕甘宁边区办合作社的基本方针。1942年以前,不少合作社实际上是由政府包办的。

股金由政府层层摊派;干部由政府派遣、调度和发给津贴;连货价和经营办法也由政府规定。其结果,合作社的干部认为合作社是公家生意,不愿倾听社员意见;群众也认为合作社是公家的事,甚至认为是个经济负担,合作社与群众的关系日益疏远。

为改变这种状况,1942年1月,陕甘宁边区建设厅根据延安南区社的经验,提出“克服包办代替,实行民办官助”的方针。民办官助的核心是把合作社真正办成群众自己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作法是:1.实行自愿认股,自由退股,废除硬性摊派股金的办法;2.围绕群众的实际需要开展业务,除经营必需品外,还组织发展妇女纺织,包运公粮,包交公粮等;3.民主选举干部,取消群众代耕办法,改革薪金制;4.政府在税收、资金、货源等方面给合作社以扶助。民办官助的方针,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实行不到一年,边区消费合作社数增长1/3,股金增长6倍。

上一篇:刘建章 下一篇:商业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