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限制、改造政策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605页(308字)
我国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政策。
国家通过行政机关的管理、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鼓励和指导它们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并把资产阶级分子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项政策是在我国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和经济命脉的条件下,根据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具有两重作用和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的特点制定的。
经过限制、反限制和改造、反改造的一系列斗争,终于在1956年实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