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772页(203字)
石油商品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
纳入国家生产计划的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均属于国家统一管理的商品,其收购、调拨、销售、库存指标纳入国家计划;没有纳入国家生产计划的润滑脂、凡士林、刹车油等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商品,其产供销指标纳入地方计划。国家管理年度计划,由国家计委综合平衡;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管理本地区的年度和季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