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843页(216字)
建设单位征用城市郊区蔬菜生产基地连续种植3年以上的常年菜田,向市政府主管蔬菜工作部门缴纳的基金。
标准是:在城市人口(指非农业人口,下同)100万以上的市,每征用1亩菜地,缴纳7000至10000元;在城市人口50万以上,不足100万的市,每征用1亩菜地,缴纳5000至7000元;在城市人口不足50万的市,每征用1亩菜地,缴纳3000至5000元。这项基金,主要用于开发建设新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