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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917页(598字)

也称“旅店业”。

为旅客提供住宿设备和劳务性服务的行业。我国旅馆业历史悠久,早在商末周初(约公元前11世纪前)就已出现。古籍《周礼·地官·遗人》记载:“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即旅馆)。历史上有客舍、停传、邸店、旅邸、旅舍、客坊、客栈、客店等多种名称。

唐代(公元907年前)人高适留有“旅馆寒灯独不眠”的诗句,在此之前已形成旅馆行业。现在我国的旅馆,按其服务内容或设施分为三种类型:1.大型旅馆,包括宾馆、饭店、酒店等,规模宏大,房间讲究,有现代服务设备和中西餐厅、会议室、商品部、理发室、洗衣房等;2.中型旅馆,包括一般旅社、旅店、旅馆、招待所等,设有大小房间及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或为会议服务的场所;3.小型旅馆,一般为小旅社、客店、客栈、大车店等,主要接待过往零散旅客。

1983年,商业部和国家物价局制订的《国营旅店业价格管理试行办法》,将旅店划分为特、一、二、三、四、等外六个等级,规定了各级店的标准,在分级中凡高于一级的为特级店,不及一级的为二级店,不及三级的为四级店,条件差的为等外级店。在国际上,一般采用星级制来标志旅馆级别的高低,如一星为普通级旅馆,二星、三星为中级旅馆,五星为最高级旅馆,按其不同设备条件和服务设施,提供不同档次的服务。

当前,国内的一些大城市或重点旅游地区,也开始采用星级制来划分旅馆等级,以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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