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公司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965页(312字)
地方性的国营专业公司。
由各地设立,以地方管理为主。1956年3月,国务院曾决定商业部设立中国蔬菜公司,负责大中城市、工矿区的干鲜菜的供应,并经营酱腌菜、薯类(菜食部分)、调料及杂项食品。随后即与中国食品杂货公司合并为中国蔬菜食品杂货公司。1957年,划归城市服务部领导,改为城市服务部蔬菜局。
1958年以后,蔬菜工作先后由商业部蔬菜果品局、蔬菜局、食品局、糖业烟酒蔬菜局、副食品局主管。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蔬菜工作的方针政策,从事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情况,交流经验,组织蔬菜的余缺调剂,不直接经营业务。蔬菜的具体经营工作主要由大中城市、工矿区国营蔬菜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