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差别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6页(811字)

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形成的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

三大差别是一种历史现象。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化的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而逐渐形成的。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手工业同农业分离,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又引起商业同手工业的分离,从而逐步出现了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的差别,同时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也逐步分离开来。三大差别的产生,在历史上曾对生产力和科学文化的发展起过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三大差别却表现为人们利益上的对立,表现为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被统治阶级的对抗性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被消灭,劳动人民成为社会和生产的主人,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之间的对抗性矛盾就随之消失,而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建立起平等的互助合作关系。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人们还不能彻底摆脱旧式分工的束缚,差别仍然存在。因为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在城市和工业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乡村和农业占主导地位的则是集体所有制。

工农、城乡之间在生产水平、劳动收入和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等方面还存在重大差别。

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在科技文化水平、劳动条件、生活条件等方面的差别也还不可能消除。消灭三大差别的根本条件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装备包括农业在内的整个国民经济,使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从而使农民和乡村的生产水平、劳动收入和物质文化生活条件都接近工人和城市。同时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工人、农民的文化科学技术水平,使每个劳动者都成为具有高度文化技术的、全面发展的新人。

所以,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发展和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本质差别就趋于消灭,但它们之间的非本质差别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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