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45页(276字)

通常指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以工资为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

产生于欧洲14、15世纪的工场手工业,成长于资本主义大机器工业。在资本主义社会,是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受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包括产业工人、手工业工人、农业工人、店员以及现代不从事体力劳动的白领工人等。在社会主义社会,工人成为国家主人。通常特指国家或集体占有生产资料、从事工业生产的体力劳动者,有时又广指干部以外的工资劳动者,包括工业工人、店员、司机、勤杂工、装卸工、电工等从事体力劳动的职工。同农民、知识分子一起,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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