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意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48页(549字)

①也叫“无意识”。

是“有意识”或“意识”的对称。通常指不知不觉、没有意识到的心理活动。不同第二信号系统(即言语、词和文字)相联系,不能用言语来表述。

在无意识支配下采取的自己没有觉知的行为,称为无意识行为。

②精神分析学派的基本概念。按这一学说,心理范围大于意识范围,具有心理作用并不一定有意识作用,心理主要分为意识和无意识(下意识)两个对立部分。

无意识(下意识)即本能冲动,暗中支配意识;意识压抑本能冲动,使它只能得到伪装的、象征性的满足。弗洛伊德还认为这种压抑有时也是无意识的,所以,他主张无意识是心理活动的泉源和基本动力。无意识是心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考虑无意识的心理过程就不能理解意识经验。不考虑意识经验就不能理解行为。有些心理学家据此认为不应称为“无意识”,应另称为“潜意识”。

(一译“下意识”)人在反映客观事物过程中,往往包含一系列无意识的反映和有意识的反映的相互转化,但人们不容易察觉这一过程。做思想工作,不仅应当注意那些有意识的行为,还要注意那些较重要的无意识行为和本能的下意识行为,因为思想“也有朕兆可寻,有端倪可察,有前后现象可供思索”(《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462页)。通过征候分析思想变态,引导其向积极的,有意识的方向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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