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方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78页(478字)

对一切社会事物、事件、现象,根据它产生的历史条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进行研究的一种科学方法。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现象都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每一事物和现象的出现都有其具体的历史环境,有其内在的必然规律。因此,在认识某一事物和现象时,必须了解它与其他事物和现象之间的联系,才有可能认识这一现象的实质。

列宁说:“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列宁选集》第2卷第512页)例如对一个人的评价,特别是对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一定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加以具体的历史的全面考察,既不能把他看得完美无缺,又不能过分苛求。马克思主义者判断人物的历史功绩,不是根据他们是否提供了现代所需要的东西,而是要根据他们是否比其前辈提供多少新的有益的东西。思想政治工作者尤其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这一观点,不论处理具体事件、问题,还是做人的思想工作,都不能以主观愿望为依据,都不能用抽象死板的公式去硬套,而应根据具体时间、地点和条件以及历史的发展,进行具体分析,才能作出正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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