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20页(458字)

以“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为内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集体。

文明单位的标准,就全国来说,要求实现“三优”,即达到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要求。湖北省委、省政府对文明单位提出了八项要求:(1)党的作风端正,思想工作好;(2)生产持续发展,工作成绩好;(3)实现安定团结,社会秩序好;(4)礼貌热情周到,服务态度好;(5)重视科学教育,文化生活好;(6)环境整洁优美,讲究卫生好;(7)执行人口政策、计划生育好;(8)团结互助友爱,道德风尚好。

文明单位包括:社会生活中的五好家庭,文明院,文明居委会,文明街道,文明村;企业中有文明班组,文明车间,文明厂(矿),文明柜台,文明商店;服务业中有文明宾馆,文明饭店,文明餐厅;此外还有文明车队、文明医院、文明公园、文明车站等等。

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在具体单位的体现。评选和命名文明单位活动,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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