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41页(428字)

“商品经济”的对称。

不是为了交换,而是为了满足生产者或经济单位(如民族、封建庄园)本身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形式。从原始社会起,到资本主义社会确立以前,一直占统治地位。这种经济,排斥社会分工,每一个生产者或经济单位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

“男耕女织”,“自给自足”,是这种经济的写照。

与生产水平低下和社会分工不发达相适应。生产规模狭小,生产技术守旧,生产单位分散,是一种封闭落后的经济形式。在这种经济形态下,人与人关系简单明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处于从属地位,起着补充的作用。封建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发展,自然经济逐渐瓦解,并最终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所代替。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了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就必须破除自然经济的观念,不断树立与加强同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如市场观念、竞争观念、价值观念、利润观念等等,努力提高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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