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72页(810字)
毛泽东于1957年2月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所作的报告,这是最早论述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的马克思主义着作。
这部着作的中心,是论述如何正确区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指出:“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
”区分这两类矛盾“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在一定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可以相互转化。“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用专政的方法解决敌我之间的矛盾,用民主的方法,即说服教育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只有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并且尽可能地将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这个伟大的事业服务。在这部着作里,毛泽东还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要思想,号召全国人民“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并指出这些矛盾的性质和特点。还对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等问题作了具体分析,阐发了事物发展的辩证法思想。
强调了“思想政治工作,各个部门都要负责任。共产党应该管,青年团应该管,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管,学校的校长教师更应该管”(《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64-3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