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内斗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80页(404字)

刘少奇1941年7月2日在中共中央华中局党校的演讲。

1943年6月经作者修订,编入解放社出版的《整风文献》,做为全党整风的学习文件。这篇着作共五部分,系统地分析了中国共产党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党内斗争存在的偏向,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党内过火斗争的危害。提出了进行党内斗争的正确原则。主要是:党内斗争绝不可以草率从事,必须要用对党对革命事业最严肃最负责的态度来进行;党内斗争基本上是党内不同思想、不同原则上的斗争和对立。

在党内斗争中,必须明确地划清思想原则界限,在处理和解决问题时,应该采取温和的方式和诚恳的态度,尽可能不采取对抗的方式和组织手段;对党的组织、对同志、对工作的批评要适当,要有分寸,党内斗争应有适当限度,“过”与“不及”都是要不得的;党内斗争必须实行同志间的互相帮助和互相检讨;必须给被批评被处罚的同志以一切可能的申诉机会;禁止党内的无原则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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