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90页(514字)

社会各种组织如政党、政府机关、军队、企业、学校、团体等,规定其所有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

任何一个组织的纪律,都是为这个集体利益服务的。任何一个社会制度,任何一个阶级,都有为他们利益服务的纪律。

奴隶社会是棍棒纪律,封建社会是绳索纪律……,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自觉的铁的纪律。一个组织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这个组织的纪律,才能保证这个组织的奋斗目标和为达到这个奋斗目标所规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的实现。人们所享有的自由,都是相对纪律而言的,自由不能离开纪律而单独存在。任何社会、团体中,都有纪律的约束,都没有绝对的自由。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更应该加强纪律观念,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当自己违反纪律时,必须虚心接受他人的批评教育;当他人违反纪律时,必须敢于坚持原则进行斗争,加以制止、揭发和劝阻。当领导的,必须对自己的下属,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加强纪律教育。

特别要注意早期教育,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违反纪律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以至严肃处理,以教育大家。提高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

在纪律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和思想教育结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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