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教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35页(395字)

社会对个人传授知识、技能和社会规范的活动。

其目的是,使个人取得社会生活的能力,成为符合社会要求的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承担一定的角色,按社会规范行事。社会教化的过程,也就是个人与社会生活不断调适的过程。社会教化的基本内容,包括社会对儿童和青少年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主要有:(1)教导社会规范。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舆论的力量向其成员灌输基本生活规范和纪律,使他们逐渐养成一种共同的信念、习惯、传统,并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调整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社会关系。(2)教导生活技能。社会通过各种类型的文化技术教育,把各种专业技能传授给社会成员,使其学会一定的谋生手段,并自觉地适应技术高度发展的社会要求。

(3)教育成员树立生活目标。社会通过传授生活目标,向其成员提出特定的期望和要求,使他们为着一定的理想而工作、学习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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