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54页(558字)

1963-1965年间在我国农村和少数城市基层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中共中央先后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作为指导运动的文件。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起初以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后称“小四清”)为主,城市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原为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后来,城乡“社教”运动的内容都发展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和清思想四个方面,统称“四清”运动。

这个运动虽然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对农村阶级斗争形势作了错误的估计,甚至认为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权有三分之一不在我们手里,从而导致严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打击,伤害了许多好的和比较好的基层干部,使农村工作受到很大损失。

二十三条尽管在纠正某些错误,稳定农村形势方面起了一定作用,但是,文件又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则是更严重的“左”的错误。这一错误论点后来发展成为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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