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60页(652字)

反映社会主义经济运动中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本质联系,制约着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的规律。

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第一次作了科学的表述,指出:“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30页)这个规律揭示了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只能是不断满足全体劳动者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这个需要包括劳动者的个人消费需要(不仅是生存需要,还有享受和体力、智力充分发展的需要)及社会公共消费的需要。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手段,不能靠剥削本国人民和掠夺其他国家人民的办法,只能通过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调整和完善生产关系,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发展社会主义生产的手段来实现。

因此,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和达到目的的手段是统一的。这个规律还揭示了社会主义生产和需要之间的本质联系。二者之间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关系。社会主义生产同社会需要之间矛盾的不断克服和不断产生,正是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发展的动力。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中起主导作用。

社会主义社会的其他经济规律,诸如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价值规律和按劳分配规律等都要受到基本经济规律的支配和制约,并同基本经济规律一起发挥作用。因此,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首先就要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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