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与本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70页(554字)

揭示事物内部联系和外部表现的一对哲学范畴。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事物主要的内部联系,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趋势。现象是事物在外部联系中呈现的表面特征,是本质的外在表现。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统一关系。本质决定现象,现象表现本质。

本质寓于现象之中,并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受本质支配,是本质的外表形态。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不过它是歪曲的表现本质的现象。

世界上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任何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体。但是,现象和本质又是矛盾的:现象是外在的,表面的,能为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是内在的,深藏的,只能靠抽象思维来把握。

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比本质生动、丰富,而本质比现象抽象、深刻。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本质是同类现象一般的、共性的东西。

克思说:“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3页)。因此,科学的任务,就在于透过事物的外在现象,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内在本质。

思想政治工作,在处理极其复杂的思想问题和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切忌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善于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准确地掌握人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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