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扬和批评相结合、以表扬为主的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75页(371字)

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

中国共产党,特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工作的成功经验。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中共中央1983年6月批转的《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规定的。《纲要》指出,旗帜鲜明地表彰先进,是思想政治工作有战斗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天职,首先是善于发现工作对象的优点和长处,善于把工作对象的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而不能仅仅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工作对象的缺点和错误上。

鉴于目前职工队伍中“好人”主义、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比较普遍,要注意引导职工掌握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这一原则的精神实质,就是扶正压邪,以扶正为主。通过表扬,来扶持正气;通过批评去压倒邪气;无论是个人思想还是单位空气,正气上升,邪气当然就会下降。这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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