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观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76页(504字)

人们对幸福和如何获得幸福的根本看法。

它是由人们的人生观和道德理想决定的。幸福的最一般内容可以看作是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到和意识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而得到的精神上的满足。在阶级社会里,幸福观有鲜明的阶级性。剥削阶级的“幸福”是建立在被剥削阶级的痛苦之上的,他们的幸福以个人主义为核心。

克思主义的幸福观,是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同共产主义的胜利发展联系在一起。它以集体主义为核心,以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集体幸福为准绳,主张把集体幸福和个人幸福结合起来。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集体幸福和个人幸福是一致的,但两者仍可能发生矛盾。在发生矛盾的情况下,一个人如何对待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是一个考验。

能否经受住这样一种考验,决定于个人的道德修养程度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成熟程度。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最重要之点还在于,把幸福的创造和幸福的享受结合起来。

把贡献和索取结合起来;没有劳动、没有对党和人民的贡献就没有幸福。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有社会劳动才是创造幸福的根本途径。

只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为广大人民谋利益,才是人生的最大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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