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90页(424字)

国家尊严和国家形象的总和。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格。国民的共同品格决定某一国家的国格;国格又通过国民个人的人格表现出来。中国人民的高尚人格决定了中国的高尚国格,中国公民在国际交往中表现的崇高人格正是自己崇高国格的体现,它表现为:中华民族的勤劳、勇敢、智慧;高度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讲文明、讲礼貌;高尚的民族气节、道德情操;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等等。具有这种国格的人,在同外国人打交道中不卑不亢,既虚心学习别国的长处和经验,又表现出自己国家的神圣尊严和形象。

但是,极少数人崇洋媚外,奴颜婢膝,甚至寡廉鲜耻,不顾体面,既丧失了人格,又丧失了国格,损坏了国家声誉。邓小平指出:“有些人在同外国人交往中甚至不顾自己的国格和人格。这种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认真注意。”(《邓小平文选》第163页)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使人们在国际活动中自觉地维护祖国的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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